按時足額交納黨費,是黨員應盡的義務,是黨員身份的體現,每個黨員都要按規(guī)定自覺交納黨費。根據《省委組織部關于轉發(fā)< 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黨費工作的通知>(豫組電〔2017〕30號)》和《中共信陽師范學院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的實施意見》(信院發(fā)〔2017〕12號)精神,現對2019年度我校黨員繳納黨費標準進行重新核定。具體內容如下:
1.本次核定黨費繳納標準的人員范圍為黨員組織關系在我校的所有黨員。
2.在崗教職工(含人事代理)黨員2019年1月黨費繳納標準為:基本工資中“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福補-個人所得稅-養(yǎng)老保險-職業(yè)年金—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住房公積金”后總額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總額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總額的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總額的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總額的2%。
3.離退休干部、職工黨員,以2019年1月基本離退休費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4.學生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5.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6.本次核定的黨員月繳納黨費標準,年內不再變動。如本年內工資有所調整,將于2020年初重新核定。